东北鲁艺旧址入选辽宁省第十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第十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3号的东北鲁艺旧址(现联合资产大楼)成功入选,成为辽宁文化遗产保护版图中的又一重要坐标。

此次第十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评定以“历史艺术价值突出、文物本体脉络真实、风貌保存完好、历史信息完整、‘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及专门管理机构或人员)基本完备,且能体现文化延续性与社会影响力”为核心标准。经严格审核,全省共110处不可移动文物获此殊荣,东北鲁艺旧址以其深厚的历史底蕴与独特的文化内涵脱颖而出。

东北鲁艺旧址始建于1938年,其前身为“康德楼”,后作为“兴农合作社”办公楼(又称兴亚会馆),是日本侵略者掠夺东北资源的历史见证。1948年11月沈阳解放后,东北鲁艺在此处恢复办学。东北鲁艺与延安鲁艺一脉相承,在解放战争,尤其是东北土改时期,作出了重要贡献。歌剧《星星之火》等经典音乐作品在这里完成创作,无数怀揣理想的文艺青年在此汲取养分,成长为蜚声中外的文艺巨匠。这座建筑不仅镌刻着文艺工作者的奋斗足迹,更凝聚着新中国文艺从萌芽到繁荣的历史荣光,是中国革命文艺发展史的鲜活见证。

东北鲁艺旧址的入选,既是对其历史价值与文化意义的高度认可,也为辽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注入新动能。在传承地域历史文脉、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的进程中,其价值愈发凸显。未来,这座承载着红色记忆与文艺传奇的建筑将以全新面貌讲述过往岁月,让历史文脉在新时代焕发活力,吸引更多人探寻其背后的革命故事,成为沈阳乃至辽宁的文化新地标。


文 / 档案馆(校史馆)

初审初校 / 白雪姣

复审复校 / 商  迪

终审终校 / 李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