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音乐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批)》,现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科学研究等工作实绩,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考核成绩即为应聘者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分三个科目,包括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满分40分,试讲满分30分,结构化面试满分30分。总成绩80分(含)以上为合格。在考核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进行比较,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各岗位考核内容及方式详见附件《沈阳音乐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一批)考核内容》。
二、考核安排
考核拟于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至10月22日(星期四)在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进行,各岗位具体考核日程安排于考核前在我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考核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网站“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打印资格审核表”下载打印《沈阳音乐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进入考点。
请应聘人员主动、及时查阅以上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公告,同时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等通讯工具畅通并做好考核的相关准备。
凡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阅官方信息、通讯不畅、未按要求准备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参加考核或考核中出现问题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现场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及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在各岗位结构化面试候考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明细及排列顺序如下(A4纸单面复印):
(一)《沈阳音乐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审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博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审查原件,提交复印件)。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认证通过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如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培养院校出具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提交原件)。
(五)如学位证书显示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不符,还须提供培养(研究)方向证明(提交原件)。
(六)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等(提交原件)。
现场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与《沈阳音乐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一批)报名须知》一致。
四、钢琴伴奏等合作人员要求
钢琴伴奏等合作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接受监考人员核查。考核开始后钢琴伴奏等合作人员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无伴奏(合作)考核。到达面试候考室后,钢琴伴奏等合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考核结束后,钢琴伴奏等合作人员须立即离开考核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考核工作区。钢琴伴奏等合作人员其他考核纪律要求与应聘人员一致。
五、其他
以上安排若有调整,请以最终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24-23843577(工作日9:30-11:00,14:00-16:00)
沈阳音乐学院人事处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