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组(纪委)综合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各部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两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强化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3.负责对行政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监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工作;提出监察意见,并督促进行整改。
4.负责对监督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洁从政从业的教育。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并督促检查监察建议落实情况。
5.组织开展有关党风政风教育监督和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
6.负责组织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廉洁文化建设,完善更新廉政网和宣传栏,监督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廉洁文化活动,营造校园廉洁文化氛围,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8.负责组织全院纪检监察干部自身业务学习和理论研究,具体做好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指示,对上级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保管和归档工作;起草、审核、印发、报送纪委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
10.负责内部事务工作及其他日常性工作。
11.负责纪检监察内网的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12.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组(纪委)综合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负责对学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的查办工作。做好相关问题线索适当了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和移送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处分执行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处分执行情况上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3.负责规范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全流程情况在省纪委监委一体化平台的录入工作,严格按照保密要求管理相关资料。
4.定期了解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的帮扶落实情况,助力受处分党员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5.负责受理、审查、办理本院党员对学院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决定不服,依法依规提出的申诉案件,全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6.负责受理、审查、办理驻沈阳音乐学院纪检监察组监察对象对该纪检监察组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依法依规提出的复审申请案件,全程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7.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归档等工作。
8.负责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上报问题线索查办情况以及月报表等工作。
9.负责谈话室的管理,做好谈话室设施的维护。
10.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