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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音乐学院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 信息发布: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7-12 1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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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音乐学院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教育系统及市委教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学院党委制定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为着力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纪委、教育部和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构建惩防体系的长效机制,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今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是继去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三个重要法规之后,中央出台的关于反腐倡廉的又一重要法规。《廉政准则》是在试行的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熟知《廉政准则》明确的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整体部署、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同时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深入推进廉政教育,筑牢思想反腐防线

    (一)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以懂法守纪为重点,加强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廉洁。

    (二)加强对党员和教职工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正面激励、积极引导、预防为主的原则,始终把党纪政纪教育、廉洁奉公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作为大事来抓,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三、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强化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要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规划》、《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为抓手,以强化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为重点,不断深化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发挥纪委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协助党委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职责。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落实情况量化考核表》,加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真正落实。针对学院新一轮干部聘任,今年上半年学院党政一把手要和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分别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努力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保证我院反腐倡廉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完善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学院“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决策程序,细化决策事项,明确决策责任,对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以及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做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一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人、财、物方面的监督。二要坚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招生考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三要继续开展对人、财、物等重点部门进行有效监督。如应聘教师面试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派留学人员遴选、导师遴选、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遴选和科研课题评选、收费等工作中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坚持财经制度情况,针对工程建设项目,规范立项、审议、决策、招标、预算、结算、审计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四是完善设备、图书、音像资料、乐器等大宗物资采购程序的监督机制。

    四、逐步开展各项行政监察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监察工作,逐步开展各项行政监察,促进廉政建设,维护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学院政令畅通。一是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政高效的教育;二是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对学院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三是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院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行为;四是监督有关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能;五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监督检查的工作进行行政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

    五、继续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优化育人环境

    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和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加强高校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学院特色和艺术人才资源优势,不断创新载体,拓宽领域,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增强廉洁文化的感染力、渗透力和影响力。继续把廉洁教育纳入学院德育体系,让廉洁教育入教材、进课堂、上网络,对大学生进行诚信和廉洁教育。把廉洁自律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以此优化育人环境,把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引向深入。

    六、充分发挥信访监督职能,加强信访件办理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规范信访办法,要把信访监督工作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的重要环节,大力开展信访监督,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轻微问题、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等问题,充分发挥批评教育、提醒帮助和澄清问题的作用。对有损害群众利益的,学生及学生家长对其有不良反映的个别干部和教师实行诫勉谈话,将关口前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七、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进一步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实践锻炼,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能力并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做到忠于职守。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廉政制度研究,积极探索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办法,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 发布人:赵美    责任编辑:赵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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