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学院第三次党代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21〕2号)等有关精神,现将严肃换届选举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学院党委关于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上。要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严密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范,确保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在规定的程序下顺利完成。
二、严明换届纪律,履行工作职责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做到依法依规选举、公平公正竞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国家监委针对换届选举提出的“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纪律要求,严格杜绝出现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跑官要官、造谣诬告、说情打招呼等违规违纪行为。党代表要从服从大局的高度认识大会的意义、从正确履职的角度思考承担的使命、从推动发展的维度扛起肩上的责任,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正确行使权利,履职尽责。
参与党代会的工作人员,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学院党委关于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上来,严密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好职责。不得参与或帮助、协助他人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不得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工作的宴请、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不得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营私舞弊;不得通风报信、跑风漏气或者私下议论、散播换届事宜;不得阻扰、干扰换届正常工作或者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全过程和各环节,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各级纪检委员要把纪律挺于前,主动对党委换届工作进行监督,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院纪委将强化对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对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处置,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确保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圆满完成。
中共沈阳音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6月16 日
初审初校:张凤
复审复校:曾嘉
终审终校:严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