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纪律教育是牢牢守护生命线、让党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纪律建设,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但同时也要看到,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纪律教育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此为契机,不断探索有效管用的招式打法,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真正把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严字引领,让大家真正学起来,防止“学与不学一个样”
学习,首先是个态度问题,重视不重视、走心不走心,效果大不一样。从近年实践看,各级党组织对于党纪学习普遍抓得很紧,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接受了不同程度的纪律教育,成效有目共睹。但不容回避的是,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纪不上心,学习不认真、走过场、敷衍应付,学了和没学一个样。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党纪学习“耽误工夫”;有的认为自己身处“清水衙门”“边缘岗位”,没有违纪空间,党纪学习事不关己;还有一些年轻干部政治历练不足,天真地认为即使不学习也不会违纪,对自身的定力存在“迷之自信”。
思想上的问题还要靠思想的办法来解决,首要任务就是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此基础上,通过有效手段加强引导、循循善诱,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纪律既是“高压线”也是“通行证”,是须臾不可离开的行动准绳,从而自觉端正态度、认真学习。
以案释纪,在严的基调中彰显党纪学习教育极端重要性。纪律教育取得实效,得益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开展。提高党员干部对党纪学习的重视,也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实际出发,以“活生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提醒党员干部违纪并不遥远、学纪势在必行。一方面,以案件讲形势,通过近年来查处的大量案件,让党员干部认识到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的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各种“围猎”腐蚀就在身边,必须加强党纪学习、强化纪律定力。另一方面,以案例讲纪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违纪的可能,职位再低也不能掉以轻心、权力再小也必须谨慎对待,从而彻底破除“与己无关”心态,自动自发走上学习的“正轨”。
明确责任,在同向发力中压实党纪学习教育各方职责。党纪学习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必须把这个重要责任担起来。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摆脱“虚功虚作”惯性,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学习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紧紧抓在手上,投入时间、投入精力,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推动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另一方面,具体承担此项工作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认识,牢牢把握目标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学有质量、学出实效。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职责,推动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党纪学习教育责任格局,对学习教育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监督。
以责施教,在逐级示范中发挥以上率下领学作用。身体力行是最有效的示范,以上率下是最有力的引导。在党纪学习教育中,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不仅要组织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更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一方面,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应当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层,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层层跟进。另一方面,领导干部应当紧密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进行检查,深入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此彰显实效、凝聚人心,使学习党纪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坚定行动。
学法出新,让大家了解更多纪律的内容,防止“学多学少一个样”
学习是一门艺术,光下苦功不够,还要讲求方式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从自学自修到课堂培训,从“交互式”“体验式”学习到“情景式”“沉浸式”教育,各级党组织不断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纪律教育不断取得新成效。但与此同时,也有个别党组织为了贪图省事搞“上下一般粗”,要么我念你听、我考你答,要么不分类别、不分层级,要么缺乏重点、模糊焦点,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效果却不太好。调研中,一些党员干部反映,各类教育培训参加不少,但“蜻蜓点水”啥也没记住。破解“学多学少一个样”问题,让党员干部更好地了解纪律内容,还需在创新方式方法上动脑筋,坚持“全面学”和“重点学”相结合,不断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万丈高楼平地起,打好地基是关键。对于党的纪律,全面学习、整体了解是必须迈好的“第一步”。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原文,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使党员干部清晰了解《条例》全貌。坚持反反复复学,把《条例》及相关读本作为案头书、工具书,随时翻、经常看,特别是对政治纪律等重点条款反复研读,对新修订的内容逐字逐句琢磨体会,在“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中不断推动党纪学习往深里走、实里走。坚持查漏补缺学,通过面上学习及时发现弱项盲点,有针对性地补充学习,特别是对自己平时忽视的纪律条款,认真梳理违纪行为表现、及时自我对照检视,确保日常工作生活远离纪律“红线”。
党员干部所处岗位、行业、地域不同,自身年龄阅历、接受能力、廉洁风险点也有差异。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改变“一锅菜招待百家客”的做法,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做好分层分类指导,做到因材施教、“精准滴灌”。比如,对于新提拔干部,要通过任职谈话、警示教育等,在其志得意满时及时灭一灭“心火”,引导他们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始终保持对纪法的敬畏之心。对于年轻干部,要充分考虑其阅历不深、经验不足、理论功底尚浅等特点,采取案例教学、通俗解读等方式,帮助他们加深对纪律的理解和思考,引导他们自觉系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对于掌握着人、财、事、物权的关键岗位干部,则要突出廉洁纪律等重点,强化日常教育提醒、廉政风险提示,引导他们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努力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党纪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必须与时俱进,只有改变“照本宣科学文件、死记硬背考条规”等被动“填鸭式”教学,不断提高教育的亲和力和穿透力,才能真正激发起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让大家学得既提神又解渴、既入骨又入魂。不妨在“强互动”上下功夫,比如运用互联网技术、新媒体平台开展知识自测、我问你答、情景讨论等活动,在“纪”与人的互动中强化纪律教育实效。在“增体验”上下功夫,比如把党纪学习教育的课堂搬进庭审现场、监狱等场所,强化冲击力、震慑力。在“促思考”上下功夫,比如通过模拟办案、排演廉政短剧等方式,让党员干部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思考”,自觉接受更多的“纪律滋养”。
融会贯通,让大家准确明晰纪律条款的内涵要义,防止“学深学浅一个样”
唯有学深学透,才能笃信躬行。从近年来纪律教育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够理解和掌握纪律的核心要义,但也有部分党员干部在学习上陷入误区,有的认为学党纪就是学条文,生搬硬套、不求甚解;有的认为过去下功夫学过就行,对新修订的内容不够重视,跟不上党的纪律建设新理念、新要求;还有的把《条例》背得滚瓜烂熟,行动上却不知道怎么把自己摆进去,学和用成了“两张皮”。党的纪律是一个系统科学、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规范体系,就条文学条文,局限于字面含义,功夫下得再“深”也难以真正掌握。破解“学深学浅一个样”问题,必须完善学习内容、做到系统学习,全面把握党纪的来龙去脉、内在逻辑,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最终实现学以致用。
知其言更晓其义,学思创新理论把准《条例》修订主旨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与时俱进修订完善《条例》提供了根本依据。只有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学深悟透,才能更加准确地理解《条例》的规定要求和主旨要义,才能更好地掌握和执行党的纪律。比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才能真正读懂《条例》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作出的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再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管理监督的重要论述,才能真正明白《条例》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推动管党治党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的本意初衷。
知其然更知所以然,掌握条款脉络校准学习教育重心重音。学习《条例》,不仅要弄清楚《条例》改了什么,更要弄清楚为什么改,从理论、历史、实践等多个维度全面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要厘清来龙去脉,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三次修订的脉络,从新旧《条例》对比切入,对总则修改体现的精神、新增条款的内涵、修订条款的考虑、条款适用的注意事项、新旧条款的有效衔接等进行深入学习。突出系统思维,从总体上理清《条例》内容的逻辑关系,领会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之间的协调衔接,实现对《条例》的系统性、整体性把握。强化延伸学习,推动党员干部既要掌握与《条例》相关的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也要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准确理解法规之间的相互联系,主动接受各类监督。
想明白更做明白,坚持知行合一践悟教育成果价值意义。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目的在于推动党员干部以知纪明纪促遵纪守纪,必须在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上下功夫。比如,总结梳理《条例》对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社会交往、日常生活、网络空间等各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划出“红线”,列明“清单”,讲清楚什么事情能干、什么事情不能干,推动党员干部对标对表,校正思想和行动。再如,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胸怀“国之大者”,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的自觉性,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又如,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守纪者也是执纪者,必须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以学习贯彻《条例》为主线,切实把“六项纪律”列出的“负面清单”转化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清单”和“行动清单”。
以常促长,让大家明纪守纪形成自觉,防止“有无长效一个样”
党纪学习教育是一时的,但党的纪律教育是永远的,不能集中教育期间重视,过后就搁置一边、无人问津。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在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方面作出不少探索,但也有一些党组织在这方面存在形式主义问题,表面上建立了诸多“长效机制”,实际上只是写在汇报里、挂在墙面上,未能真正落实。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学习效果难以巩固持久,课堂培训注入的“正能量”不断被客观现实中的一些“负能量”所对冲,影响党员干部明纪守纪的韧劲。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党纪学习教育中总结经验,把好的机制和做法长期坚持下去,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以常态促长效。
厘清责任压实担子,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协助监督职责,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责任主体“不缺席”,才能保障工作“不缺位”。主体责任要到位,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责任全覆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协助监督要到位,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纪律教育日常工作,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纪律教育情况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开展纪律教育的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走过场的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确保纪律教育走深走实。督查考评要到位,将各级党组织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依据,立好纪律教育“风向标”。
用好平台健全机制,夯实党校、党课教育主阵地,推动教育形式务实化。各级党组织要注意总结党纪学习教育探索出的有效管用载体、平台和运行机制,转化为今后经常性工作中的实践路径。要进一步用好党校“主阵地”,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次中安排纪律教育课程,抽调专门力量研究开发纪律教育课程体系。唱响党课“合奏曲”,依托“三会一课”、联学共建等载体,让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授纪律党课,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讲授专题党课,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践和典型案例讲授微党课,共同唱响纪律教育强音。用好培训“倍增器”,积极推动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常修课,通过集中轮训、理论宣讲、在线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经常的学习中不断精进。
系统推进培厚氛围,坚持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推动自觉遵规守纪成为常态。没有严格执纪作保证,纪律教育就缺少内在刚性。必须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执纪“不放松”,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就要按纪律和规矩处理到位,通过真查严处,打破一些人在遵规守纪问题上的观望心态、侥幸心理。日常监督“常提醒”,确保高压线时时“通电”,着眼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党员干部无论在职还是退休,网上还是线下,都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服膺纪律“有认同”,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对党纪的认同感,进而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最终达到从“不敢违纪”到“不想违纪”的转变。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纪学习教育有时限,但党的纪律建设没有止境,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永远在路上。只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提升纪律教育实效,就一定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化于心、践于行,在检身正己中“管住身心”、在担当作为上“放开手脚”,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出不负历史、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业绩。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4年第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