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音乐学系于11月13日召开了支部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文简称为《准则》和《条例》)。
会议由音乐学系书记火青主持。会前,系全体党员对两份文件进行了自学。会上,火青向与会人员传达了《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谈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访的精神。在专访中袁贵仁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要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不仅要将《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而且要落实到选人用人工作中,更要落实到作风建设中。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高校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以及高校师德的“七条红线”,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推动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火青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解读并指出,要将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精神具化到教书育人的实践中,以身作则,在教学中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诠释了一名党员教师的职责所在。
音乐学系刘云燕教授结合自己几十年来的教学谈了自己的感想,认为作为一名高校教师除了要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更要在教学中向学生散发“正能量”,完善自己的一言一行,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育德育人。
音乐学系主任助理商树利老师发言,他说,自己工作十年之久,更是一位有着二十年校龄的“沈音人”,在教学中始终坚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信条。对于学生以身为范,坚决按照党员教师的标准以及《准则》《条例》中的要求规范自身的言行。
各位老师也结合自身的教学经历谈了对于《准则》《条例》的学习心得,认为作为党员教师,师德师风是教书育人的基础,《准则》和《条例》是教学行动的戒尺,教书以育人为先,育人更应以律己为则。
(音乐学系 刘玥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