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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我院第五届“文明寝室”温馨月活动的通知
  • 信息发布: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9-04-15 15: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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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这桃红柳绿,鸟语花香,万物竞自由,到处透着勃勃生机的春季里,学生工作处以庆祝建国70周年为契机,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为主题,开展第五届“文明寝室”温馨月活动评比活动。

    一、活动主题

        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5日-2019年5月15日

    三、评选范围

        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所有住宿学生

    四、评比要求

        (一)尊敬师长,尊重公寓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寝室在活动期间,无违规违纪处分者,不留宿他人,确保宿舍安全无事故;

        (二)具有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质。搞好寝室卫生,做到寝室内、外干净,无污迹、无垃圾、无卫生死角,内务整洁,物品放置有序。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泼乱倒、随地吐痰;

        (三)公寓内无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不在公寓内大声喧哗、制造人为噪音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活动。严格按照寝室规范化管理要求;

        (四)重视自身修养,自觉妥善使用、保管和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节约水电、安全用电,离开宿舍时,自觉关闭电源,不私拉电线、不存放使用违禁电器,不摆放违规家具;

        (五)具有团队精神。寝室内执行卫生值日制度和寝室长责任制度,由寝室长负责安排每天值日人员。寝室全体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互相督促、共同进步,自觉维护寝室荣誉。

       (六)参评年度内,有违反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者,取消参评个人荣誉称号。

    五、考核小组

    组  长:陈  璐

    副组长:白晓微、褚祎楠

    组  员: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体辅导员、学生代表

    六、考核办法

        (一)本次评选以建国70周年为活动基础,各教学单位结合学生住宿情况,按照住宿生人数5%的比例进行推荐申报,于4月22日前将《沈阳音乐学院“文明寝室”评选推荐表》、《沈阳音乐学院“文明寝室”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统一报送至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三好校区联系人:赵晶晶(613065),长青校区联系人:马敬华(62381)。

        (二)考核小组于4月22日-5月15日每周两次对各公寓楼申报的参评寝室进行检查、评比,最终评选出集体奖项“标兵寝室”、“文明寝室”、“先进寝室”,个人奖“先进个人”奖项给予全院公示表扬和相应奖励,每个奖项不兼得。

    特此通知。


    附件:1.《沈阳音乐学院“文明寝室”评选推荐表》

             2.《沈阳音乐学院“文明寝室”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2日


  • 附件下载:
  • 附件1:沈阳音乐学院“文明寝室”评选推荐表(1).xlsx
  • 附件2:沈阳音乐学院“文明寝室”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1).xlsx
  • 发布人:褚祎楠    责任编辑:温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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