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各教学单位(除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职能教辅部门:
学院定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培训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
2.地点:学院机关办公楼406室
二、参加人员
1.学院领导;
2.本科各教学单位主任(院长)、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思想政治教研部主任,公共基础部主任;职能教辅部门正、副处级领导干部;
3.各教学单位、职能教辅部门具体负责审核评估工作的人员。
三、会议内容
1.学院领导与各单位、各部门签订审核评估工作责任书;
2.解读《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四、会议要求
1.请参会人员于12月21日上午8:40至机关办公楼406室按所在部门签到,9:00准时开会。
2.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参会人员的通知工作。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处级领导干部须提前向赵德山副院长请假,并严格按照《沈阳音乐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明会议纪律的通知》(沈音党发【2016】97号)要求履行请假手续,报组织部备案。其他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向所在单位领导请假。
3.需要参会的职能教辅部门如下:党政办公室、团委、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招就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艺术实践教学中心、教育信息化中心、图书馆、音乐舞蹈研究所。
联 系 人:于 冰
联系方式:62802;23901405
审核评估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