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进入
  • 教育信息化中心
  • 站点首页
  • 中心动态
  • 政策法规
  • 规章制度
  • 网络常识
  • 常见问题
  • 下载中心
  • 联系我们
    • 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于9月15日至21日在全国范围举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公共服务平台
  • 教育信息化中心>>网络常识>>正文
  •  
  • 个人信息保护
  • 信息发布:教育信息化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11 10:30:00
  •  
  • 定义: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 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是指一旦遭到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的个人信息。

    风险:

    1.随手乱丢快递单,泄露姓名、电话号码、工作地点或住址。

    2.星座、性格测试,泄露姓名、出生年月。

    3.分享送流量,不法分子确认手机号是有效的。

    4.抢红包输入个人信息,泄露姓名、手机号。

    5.微博发帖、朋友圈分享旅行信息,家中没人可能引来窃贼。

    6.晒图,照片元数据中包含GPS位置信息。

    7.允许陌生人查看社交网络个人档案、陌生人查看朋友圈图片,泄露生日、爱好、电话号码等信息。

    8.机构数据泄露,账户信息泄露。

    9.疫情防控期间的个人信息保护风险:远程办公系统的企业通信录、健康情况汇总、活动轨迹填报等功能,可能收集、存储用户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电话、位置信息、身份证件号码、生物特征识别数据等),存在被滥采、滥用和泄露的风险。

    防范建议:

    1.要利用社交网站的安全与隐私设置保护敏感信息

    2.要在安全级别较高的物理或逻辑区域内处理个人敏感信息。

    3.要加密保存个人敏感信息,个人敏感信息需带出时要防止被盗、丢失。

    4.要仔细阅读用户许可,只授权将个人信息转移结合法的接收 。

    5.要注意保存或及时销毁存有个人信息的纸质资料、快递单、废弃的光盘、U盘、电脑。

          6.不要在微博、朋友圈等处随意晒出个人敏感信息。

  • 发布人:艾士博    责任编辑:刘琳琳
  •  
  •  
  • 上一篇:桌面常见问题
  • 下一篇:防范恶意软件
  •  
  •                              
  • 锐捷认证客户端    
  • 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Copyright © 2016 沈阳音乐学院教育信息化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10818 辽ICP备050259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