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关于扎实做好“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根据大连分院党总支的工作安排,10月14日下午,大连分院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大连分院党总支书记孙力,副院长马天明、严万山,党总支副书记哈斯参加学习活动,活动由机关党支部书记李双雁主持。
会上,孙力作题目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民造福,为党尽责》中心发言。他从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第一,弄清“权是什么”,坚守用之为民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公权姓公,不属于任何个人。公权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
第二,明白“为谁用权”,树立为民为党的“大情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的讲话中谈到的,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作为基层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第三,懂得“怎么用权”,织密行之有规的“铁笼子”。对于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在“怎么用权”的问题上,应做到依法用权、不能滥用权力,谨慎用权、不能公权私用,阳光用权、不能乱用权力。
马天明、严万山、哈斯分别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阐述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听取处级领导干部发言后,部分教师党员也谈了自己的学习感受和认识。
通过学习研讨,广大党员纷纷表示,日后应当继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理论武装,用实际行动和爱校情怀带动广大教职工与学院一道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推动学院更好更快地发展。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有的放矢地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大连分院 李双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