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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 信息发布: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23 1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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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根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我院《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及《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调整版)》第八条录取原则原内容“(五)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修改为“(五)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乐音与健康)专业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其他专业均不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原则》详见附件。


  • 附件下载:
  • 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原则.pdf
  • 发布人:李宁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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