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进入
  • 民族器乐系
  • 站点首页
  • 新闻动态
  • 单位概况
  • 教师风采
  • 音乐会报告会讯息
  • 获奖讯息
  • 廉韵—二十四节气
  • 教研室概况
    • “声”入廉心|初心传廉韵 师生话廉心(四)
    • “乐”鉴初心|民族乐音中的思政弦歌(六)
    • 党建引领深耕美育 国乐薪火礼赞华诞——民族器乐系教师党支部主题党日音乐会献礼建党105周年
    • 喜报:我系教师在学院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评选活动中斩获佳绩
    • 教学质量提升年系列活动(三)|民乐系开展AI+音乐教育专题讲座
公共服务平台
  • 民族器乐系>>新闻动态>>正文
  •  
  • “律”守纪心|初心领航 警示课堂
  • 信息发布:民族器乐系    发布时间:2026-06-17 18:53:36
  •  


  •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培育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民族器乐系特开设“‘律’守纪心|初心领航 警示课堂”系列栏目。本栏目以“学思践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涵养新时代廉洁育人新风尚”为主线,聚焦纪律建设与作风养成,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打造“理论学习+案例警示+文化沁润”三维教育体系,构建师生共同成长的廉洁教育平台,引导广大师生坚守教育初心、牢记育人使命。期待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栏目学习,夯实廉洁根基,涵养高尚从教品格,以纪律规范行为准则,以初心凝聚奋进力量,共同谱写崇廉尚洁的校园文明新篇章。

    警示案例

    第二批: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问题

          刘某某利用担任文史与法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便利,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私自收取并侵占该校学生学杂费和班费共计77万余元。学校将刘某某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刘某某执行刑事拘留。

          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免职等处分,根据司法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的处理结论,依法依规给予进一步处理。

    第五批: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教师陈某某性侵学生问题

          2020年8月,陈某某私自召集学生到其家中饮酒,一名女学生醉酒后遭陈某某性侵。

          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待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作出判决后,其教师资格将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第六批:太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教师王某、武某不正当关系问题

          未婚教师武某长期与已婚同事王某存在不正当交往。

          两人的行为均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某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人教学岗位工作,并取消两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第七批:成都体育学院教师邓某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

          2015年4月至2018年9月,邓某某与他人长期保持婚外不正当关系。

          邓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邓某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取消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资格和研究生导师资格。责令其所在学院党政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取消学院党总支书记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文      字 | 民族器乐系

    初审初校 | 袁宗苗

    复审复校 | 温   雅

    终审终校 | 陈   璐

  • 发布人:袁宗苗    责任编辑:陈晓燕
  •  
  •  
  • 上一篇:“声”入廉心︱初心传廉韵 师生话廉心(二)
  • 下一篇:民族器乐系2026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系列主题讲座之“灵感与情感——‘学与用’之‘AI’时代思考”
  •  
  •                              
  • 锐捷认证客户端    
  • 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Copyright © 2016 沈阳音乐学院教育信息化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10818 辽ICP备050259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