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进入
  • 艺术实践中心
  • 站点首页
  • 演出信息
    • 音乐厅
    • 三好校区室内乐演奏厅
    • 三好校区第二教学楼424多功能厅
    • 音乐剧场
    • 长青校区第二教学楼15楼演奏厅
    • 校外演出
  • 实践场地
    • 实践场地介绍
  • 党支部建设
  • 比赛及获奖
    • 比赛信息
    • 获奖信息
    • 第九届“首映歌剧”国际声乐大赛暨首届亚洲赛区选拔赛一号公告
    • 第九届“首映歌剧”国际声乐大赛暨首届亚洲选拔赛宣传手册
    • “春秋艺韵”奏响沈音华章——2025年春季演出季圆满收官
    • 第九届首映歌剧国际声乐大赛暨首届亚洲赛区选拔赛正式启幕
    • 《和平与纪念之声:80年回响》音乐会即将赴澳大利亚巡演
公共服务平台
  • 艺术实践中心>>党支部建设>>正文
  •  
  • 艺术实践教学中心党支部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启动大会
  • 信息发布:艺术实践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21 09:39:46
  •  
    • (1/3)

  •    

           4月16日,按照学院党委和机关党委的要求,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艺术实践教学中心党支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召开党员大会暨艺术实践教学中心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启动大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学院党委具体安排。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大会,会议由艺术实践教学中心党支部书记王晓玲主持。

          大会主要传达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学院党委在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上的有关部署。会上,支部委员芦令怡和周春福分别领学宣读了相关学习内容。

          王晓玲就艺术实践教学中心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党纪学习教育启动后,全体党员要按照学院党委的部署和安排,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本学期党建重点工作来抓。二要精心组织。根据学院《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方案,对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党日活动等作出具体安排。三要注重实效。党员干部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个人工作相结合,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才能真正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艺术实践教学中心 芦令怡、 摄影 刘昶 ) 

  • 发布人:侯丹    责任编辑:侯丹
  •  
  •  
  • 上一篇:第十届高等艺术院校全国歌剧声乐展演沈阳音乐学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 下一篇:吕富轩独唱音乐会
  •  
  •                              
  • 锐捷认证客户端    
  • 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Copyright © 2016 沈阳音乐学院教育信息化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10818 辽ICP备050259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