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学识深厚、创新能力突出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沈阳音乐学院专业拔尖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沈音院字〔2026〕21号)要求,学院将组织开展研究生专业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选拔对象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研究方向研一、研二在校生。
(二)参选条件
1.参加选拔的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学风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入学以来专业主科平均成绩位列本年级前5%,各科成绩无不及格;考试未出现违纪、作弊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专业潜力和创新精神的研究生。
二、申报程序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参选申请,经导师推荐、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后,报送研究生部资格审定。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拔尖人才选拔细则(由各相关培养单位以《沈阳音乐学院专业拔尖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为原则结合本研究方向特点与教学实际制定)。
2.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拔尖人才申请表(附件2)。
3.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拔尖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15:00前,将拔尖人才选拔细则电子版(PDF签章版和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研究生专业拔尖人才申请表(附件2)、研究生专业拔尖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负责人签章),报送至研究生部(三好校区第五教学楼306室)。
四、其他
开展研究生专业拔尖人才培养工作,是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高层次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学院拟于4月中旬进行选拔,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文丽
联系电话:138408916885(6612)
电子邮箱:1094181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