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型原创情景音诗画《辽河汤汤》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暨项目“一改一演”展演舞台搭建及设备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60710002
项目名称:大型原创情景音诗画《辽河汤汤》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暨项目 “一改一演” 展演舞台搭建及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2000.00
最高限价(元):322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辽河汤汤》参加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一改一演” 舞台配套专项,主要用于艺术节展演舞台整体搭建、各类专业舞台设备租赁布置,适配剧目演出编排与舞台呈现需求,保障剧目顺利完成省艺术节暨项目“一改一演”展演。
合同履行期限:省艺术节暨项目“一改一演”展演期间灯光、音响、多媒体系统演出周期:5-6天;灯光、音响、多媒体系统服务周期:5-7天;其他设备服务周期:涵盖设备搭建、演出期间及拆除全程,需配合项目整体进度。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08时30分至2026年09月2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发送资料领取/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东北新闻网,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除电汇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发送至liaoningjinchang@yeah.net邮箱: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收款单位: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账号:06192001040017846;汇款摘要:大型原创情景音诗画《辽河汤汤》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暨项目 “一改一演” 展演舞台搭建及设备租赁项目,须报名单位公对公进行汇款),无须提交其他报名材料。
2、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音乐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联系人:张老师、兰老师
联系方式:024-23894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邮箱地址:liaoningjinchang@yeah.net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92001040017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云鹏、郭雪、曹倩南、王淑芳
电话:024-22825609
文字:张涵
初审初校:于佳玉
复审复校:崔忠涛
终审终校:邸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