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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音乐学院长青校区学生宿舍A楼B楼更换衣柜及桌子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信息发布: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10-08 0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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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概况

    (沈阳音乐学院长青校区学生宿舍A楼B楼更换衣柜及桌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C2026-0425

    计划编号:JH26-210000-50932

    项目名称:沈阳音乐学院长青校区学生宿舍A楼B楼更换衣柜及桌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98572.00元

    最高限价:

    分包编号:001(LNZC2026-0425-1)

    最高限价:998,572.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10、信用记录(无须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可视情况选择填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8时00分 至 2026年10月13日 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投标保证金账号

    银行汇款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名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包编号:LNZC2026-0425-1 保证金账号:本分包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接收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开标解密时长为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质疑供应商应通过系统线上提交电子质疑函,无法通过系统提交的,采用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形式的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投标人(供应商)须知中“质疑”项。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邮箱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请使用压缩包的形式加密备份文件,密码自行保存,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命名,本项目接收加密备份文件电子邮箱∶lnzc_tbwjbf@163.com),并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投标人可参考《关于规范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的提醒函》

    (https://ggzy.ln.gov.cn/zytz/202505/t20250526_5430284.html)附件所列“投标(响应)无效情形清单”,自行对照检查投标文件,避免因投标文件编制问题导致投标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音乐学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024-23894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88311531

    合同返回咨询电话:024-23447775

    保证金咨询:024-23447726

    3.技术咨询

    辽宁政府采购网电话:400-128-8588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集中采购平台:0512-5818809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字:兰天娇

    初审初校:于佳玉

    复审复校:崔忠涛

    终审终校:邸振伟

     

  • 发布人:于佳玉    责任编辑:邸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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