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进入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站点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简介
    • 部门职责
    • 部门领导
  • 政策法规
    • 资产管理类
    • 招标采购类
    • 其他类
  • 采购信息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成交公示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资产管理
  • 服务中心
    • 通知公告
    • 文件下载
  • 党支部建设
  • 联系我们
    • 联系方式
    • 沈阳音乐学院房产对外公开招租公告
    • 沈阳音乐学院变压器检测服务 成交公告
    • 沈阳音乐学院三校区桶装饮用水采购(二次) 成交公告
    • 沈阳音乐学院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理论作曲学术研讨会会议材料设计、印刷服务 流标公告(第二次流标公告)
    • 沈阳音乐学院AI馆员数字交互系统、阅读本采购 成交结果公告
公共服务平台
  •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信息>>服务类
  •  
  • 沈阳音乐学院退休人员2025年体检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 信息发布: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9-16 13:40:11
  •  
  • 沈阳音乐学院退休人员2025年体检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音乐学院退休人员2025年体检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3185  

    项目名称:沈阳音乐学院退休人员2025年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4500.00元

    最高限价:694500.00元

    采购需求:沈阳音乐学院退休人员2025年体检服务项目,其中男退休职工315人,女退休职工345人,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一年,如甲方对服务成果满意,在合同金额和服务条款不变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的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卫生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3日18时00分至 2025年09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音乐学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联系方式:024-23894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

    邮箱地址:983111350@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锁、张冬妮、潘婷婷、李跃、陈玲

    电  话:31918388-330

     

    文字:于仁倩

    初审初校:于佳玉

    复审复校:崔忠涛

    终审终校:武英杰

     

  • 发布人:于佳玉    责任编辑:武英杰
  •  
  •  
  • 上一篇: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第五教学楼3楼合唱教室、5楼形体教室 更换地胶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公告)
  • 下一篇:沈阳音乐学院三校区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锐捷认证客户端    
  • 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Copyright © 2016 沈阳音乐学院教育信息化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10818 辽ICP备050259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