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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音乐学院“文明寝室”温馨月活动方案
  • 信息发布: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7-05-05 16: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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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寝室”温馨月活动方案

    为弘扬鲁艺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沈阳音乐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要求,学生处拟在全院开展“文明寝室”温馨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营造和谐家园、共建平安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2日至5月31日结束。

    三、活动范围

    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长青校区)所有住宿学生。

    四、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加强、规范学生的住宿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住校生的积极性,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促进寝室温馨、和谐氛围,共建美丽、平安校园。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5月2日—5月7日);

    第二阶段:提高阶段(5月8日—5月21日);

    第三阶段:冲刺阶段(5月22日—5月28日);

    第四阶段:评比阶段(5月29日—5月31日);

    六、组织领导

    组  长:陈  璐

    副组长:白晓微

    组  员:公寓管理中心、全体辅导员、学生代表

    七、评比要求

    (一)尊敬师长,尊重公寓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寝室在活动期间,无旷寝晚归处分者,不留宿他人,确保宿舍安全无事故。

    (二)具有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质。搞好寝室卫生,做到寝室内、外干净,无污迹、无垃圾、无卫生死角,内务整洁,物品放置有序。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泼乱倒、随地吐痰。

    (三)公寓内无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不在公寓内大声喧哗、制造人为噪音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活动。严格按照寝室规范化管理要求。

    (四)重视自身修养,自觉妥善使用、保管和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节约水电、安全用电,离开宿舍时,自觉关闭电源,不私拉电线、不使用存放违禁电器,不摆放违规家具。

    (五)具有团队精神。寝室内执行卫生值日制度和寝室长责任制度,由寝室长负责安排每天值日人员。寝室全体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互相督促、共同进步,自觉维护寝室荣誉。

    八、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于每周二、四对各公寓楼逐个房间进行检查、评分。

       (二)对每阶段较好的寝室进行表扬、宣传。

       (三)冲刺阶段结束后,评选出集体奖项“标兵寝室”、“文明寝室”、“先进寝室”,个人奖“优秀个人”奖项给予全院公示表扬和相应奖励,每个奖项不兼得。

     九、打分标准

      根据评分标准和量化细则,将获奖寝室予以表彰。

    本次评比从寝室内安全和卫生两方面进行打分评定,总计十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一)安全方面:每项1分,共计6分。

    1.无存放使用违规电器,1分;

    2.无烟酒,1分;

    3.无围帘,1分;

    4.无管制刀具,1分;

    5.无插排串联,1分;

    6.无私拉绳线,1分。

    (二)卫生方面:每项1分,共计4分。

    1.公共区域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1分;

    2.床面、地面、桌面清洁、无杂物,1分;

    3.寝室内张贴值日表,1分;

    4.寝室整体面貌有特色,统一、美观,1分。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20日

  • 发布人:温雅    责任编辑:蒋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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