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进入
  •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网
  • 站点首页
  • 组织机构
  • 政策文件
  • 通知公告
  • 评估动态
  • 资料下载
  • 联系我们
    • 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箱:156114413@QQ.com
    • 沈阳音乐学院授课时间表模版
    • 沈阳音乐学院授课记录
    • 沈阳音乐学院教研室活动记录模版
    • 沈阳音乐学院教学日历模版
公共服务平台
  •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网>>通知公告>>正文
  •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教学工作月例会的通知
  • 信息发布: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23 13:06:10
  •  
  • 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教育教学中心地位,及时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扎实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工作,根据《关于实行教学工作月例会制的通知》(沈音办字〔2024〕6号)要求,学院将于5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教学工作月例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8日 下午13:30

    地点:三好校区办公楼第六会议室(318)

    二、参会人员

    1.各教学单位(含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附属中等舞蹈学校)行政正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职;

    2.党政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部)、学科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计划财务处、艺术实践中心、社会教育培训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三、主要内容

    1.自评自建工作中表现良好的教学单位做汇报发言;

    2.研究生部、教务处通报教学运行情况,反馈教学检查信息,研究解决教学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

    3.学院领导部署预评估工作,提出要求。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形成简要总结材料,实事求是地总结上次月例会以来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梳理查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会上不再单独汇报。请于26日(周一)中午前将汇报材料与工作台账电子版报教务处,邮箱:873529084@qq.com,联系人:于冰(电话62802)。

    2.应到会人员原则上不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在《参会人员回执》“备注”栏注明请假原因。请各单位和有关部门于5月26日(周一)中午前将会议回执电子版报党政办公室,邮箱:sycmdzb@126.com,联系人:于琳(电话68513)。

    附件:参加会议人员回执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2025年5月23日

  • 发布人:刘冰    责任编辑:刘冰
  •  
  •  
  • 上一篇:学院召开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会议
  • 下一篇: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精要导读(四)
  •  
  •                              
  • 锐捷认证客户端    
  • 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Copyright © 2016 沈阳音乐学院教育信息化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10818 辽ICP备050259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