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迎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进一步加强学院内涵建设,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教学工作月例会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阶段性工作汇报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13:30
地点:第一组三好校区办公楼第四会议室(党员活动中心)
第二组三好校区办公楼第六会议室(318)
二、参会人员
1.学院领导;
2.各教学单位行政正职、主持工作副职;
3.各职能、教辅部门负责人。
三、分组情况
第一组: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纪委综合监察室、审查调查室、党委巡查办、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处)、工会、团委、离退休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保卫处、艺术实践中心、教育信息化中心、国际交流中心(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报编辑部、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对外合作办公室(鲁艺校友会沈阳音乐学院办公室)、音乐舞蹈研究所、社会教育培训中心、服务保障中心。
第二组:本科各教学单位、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部)、学科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科研处。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职能教辅部门负责人须就审核评估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以PPT形式进行汇报,并接受学院领导和外请专家答辩。请各单位、各部门提前做好准备,汇报要求及模板详见附件。
2.请参会人员于3月25日13:15前签到入场。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处级领导,须向学院副院长庞渤请假,在《参会人员回执》“备注”栏注明请假原因,并安排专人进行汇报。
3.请各单位于3月21日15:00前将会议回执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56114413@qq.com
联系人: 刘冰(63198)
附件:
1.参加会议人员回执
2.XX系/学院/部审核评估阶段性工作汇报(教学单位模板)
3.XX处/部/中心审核评估阶段性工作汇报(职能、教辅部门模板)
教 务 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