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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精要导读(四)
  • 信息发布: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03 15: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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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学校如何准备新一轮审核评估相关材料?

    答:学校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坚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准备以下评估相关材料。

    一是基本材料。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学校教学质量报告、申请报告等应该作为评估的基本材料上传至评估系统,不能等到专家需要时再临时提交。

    二是教学档案。教学档案是高校在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基础材料,是高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据”,包括课程大纲、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教学档案按高校日常管理规定存放,无需做特殊的整理,应保证档案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在审核评估期间按要求上传,切忌突击整理和弄虚作假。

    三是《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自评报告》等评估材料中的所有结论,应有充足的数据和事实支撑,不能只有结论,没有事实陈述和证明支撑。支撑材料是指用于支撑或证明《自评报告》等所述内容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教学资料、学生学习档案、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支撑材料以高校教学档案为基础,与教学档案有交叉的部分无需单独整理,按要求上传至评估系统,或提供材料索引以方便专家查找、审阅。

    四是引导性材料。主要包括高校职能部门、教学机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单位等材料,教学活动安排和人员名单,如校历、课程表、教师名单、学生名单等。

    2.学校在线上评估与入校评估环节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线上评估时间为2-4周,基本流程包括:线上评估开始前,参评学校与项目管理员对接,明确学校需要做好的准备工作(包括系统测试等)。依据评估方案要求,在评估系统中提交基本材料、自评材料及其他材料等。线上评估开始后,专家主要进行材料研读,线上调阅材料、在线访谈座谈、听课看课等。参评学校根据专家评估工作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落实访谈座谈、听课看课安排,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访谈座谈。

    线上评估是否听课、调阅学生试卷和论文,由专家组视学校已有常态信息化条件和工作需要与学校协商确定,不搞“一刀切”,也不提出强制性要求。如参评学校具备或部分具备线上听课、调阅的条件,则为专家组提供有条件的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的清单,以便专家组进行线上听课、调阅活动。

          入校评估时间为2-4天,基本流程包括:入校评估前,专家组组长与参评学校协商入校考察时间、天数、环节和重点考察内容等,参评学校提出是否召开评估说明会(评估第一天)。准备好自评材料、专家案头材料等,协助安排专家组成员交通与住宿、做好经费预算等。入校评估期间,参评学校根据专家评估考察任务,配合做好听课、访谈、调阅等安排,与专家组商定是否召开专家意见交流会(最后一天)。入校评估结束后,专家组成员离校,参评学校协助做好经费决算、入校评估材料整理等工作。

    3.学校如何做好评建改工作?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整改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学校要认真梳理研究专家提出的问题以及自评自建查摆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一是及时总结评估工作。学校要在评估后召开专题会议,对评估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对标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时间表以及预期目标和成效等

    二是建立评估整改工作机制。学校应建立整改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整改。整改工作重在长效机制、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建设,要扎扎实实整改,不能书面整改、虚假整改。建立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原则上,学校要在评估结束后两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提交《整改报告》,系统、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逐项分析整改情况,包含整改前后核心数据对比等。

    4.参评高校评估结论如何形成和反馈?

    答:一是专家组长依据专家组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核定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是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行政部门采取约谈、问责措施。

    三是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对接“双一流”动态监测指标,“立德树人”以及教育部重点项目(包括“双一流”建设、“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等实施情况),作为自评报告和专家组报告规定内容,将审核评估结论与教育部推进相应重点项目的检查、验收及动态调整衔接,评估结论可供教育部各司局采信。

    四是探索建立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作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渠道之一的评选机制。

    5.学校须重点关注的“红线”“底线”要求有哪些?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对标国家基本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规定,在指标体系中设置“红线”和“底线”要求,体现国家对所有参评学校的刚性约束。在定性指标中,通过增设对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关注高校办学“红线”。在定量指标中,通过设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统一必选项”,列出了办学“底线”标准,其中第一类评估16个,第二类评估17个。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

  • 发布人:刘冰    责任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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