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企合作部
(一)校企合作工作
1.负责落实学院有关校企合作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校企合作工作的运行与管理体系;
2.推进学院与优质企业合作;
3.负责推进产教融合卓越人才培养;
4.负责学院两级协同育人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
5.负责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
(二)校地合作工作
1.负责落实学院有关校地合作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校地合作工作的运行与管理体系;
2.负责辽宁“六地”红色音乐文化馆校联盟建设工作;
3.负责与新疆塔城地区“一校一馆”合作交流;
4.负责学院助力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建设相关文件制定与活动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