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20)
一、建设目标
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辽宁省教育厅指导下的沈阳音乐学院“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 、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以专业发展为核心,以项目建设为龙头,以协同创新为重点,汇聚全国专业院校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一流教学研究、艺术实践和人才培养平台,树立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弘扬“鲁艺”精神,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充分发挥文艺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展现高等艺术教育的社会价值。
二、主要任务
1.推进与全国同类音乐院校的协同创新。联合全国同类专业院校中的民族声乐专业,制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专业院校间的联合培养,构建“校校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民族声乐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完善教学、理论研究、创作和艺术实践体系。聘请全国著名教育家、作曲家、理论家作为中心的特聘教授,深入研究中国声乐学派建设过程中的教学、理论、创作、艺术实践等学术问题,创作出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的民族声乐作品,完善中国民族声乐教学、理论研究和艺术实践体系。
3.构建学术高地。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项目建设为龙头,通过专题采风、观摩、社会调查、聘请全国有关专家现场教学、召开学术研讨会,四年内分别进行中国民族声乐发展建设研究,中国歌剧演唱研究,中国古典诗词歌曲的艺术特色及风格研究,中国各地民歌的演唱风格、特点、技术、审美特质研究,中国当代艺术歌曲与创作歌曲的时代特征与精神内涵研究,中国民族民间歌曲演唱研究,申请科研立项,出版学术专著,发表学术论文。
4.转化科研成果。深化民族声乐理论研究,四年内出版《中国民族声乐百年发展编年史》。每年推出不同专题研究音乐会,分别举办中国各时期的民族声乐作品音乐会、中国民族歌剧或歌剧选唱音乐会、中国古典诗词歌曲音乐会、中国各地民歌音乐会、中国当代艺术歌曲、民族声乐创作作品音乐会、中国戏曲、曲艺演唱音乐会等4-6场。聘请全国声乐界、歌剧界专家进行排演,由“中心”协同的全国同类专业院校中的优秀研究生、本科生参演,在专业院校、剧院上演,充分利用“中心”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传承和创新中国优秀传统音乐文化,树立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